一、馆藏文献资料包括图书馆收藏的图书、期刊等文献资料。
二、丢失或严重损坏馆藏文献资料,应按原馆藏资料的ISBN号或ISCN号购买相同版本的新文献予以赔偿;无法赔偿相同版本新文献的,按原馆藏资料的索书号且价格不低于原书价的同类文献予以赔偿,所赔偿文献,每册另补赔加工费4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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