针对我校图书馆服务对象的特殊性,少量的图书可采用零星采购获得。为规范零星的采购行为,特制定本方法。
一、面向对象:本校担任教学科研工作任务的所有教职工。
二、购买途径:教职工可以在书市、书店、会议、网上商店等购买,需有正式发票。
三、适合零星采购的图书
1.内容方面:符合馆藏要求的教学和科研急需图书;
2.外观质量:正版图书、无破损、污损、缺页、涂画或其他损坏;
四、以下图书资料不纳入零星采购:
1.图书馆已有馆藏;
2.小说等文艺作品,考研、社会考级指导书、题库等图书;
3.资料类型:录像带、光盘;
4.未经审批购买的出版年代陈旧的图书。
五、零星采购有二种形式,图书馆委派采购和教职工要求购买。无论哪种形式,均要提前征得图书馆分管领导同意。
六、图书报销凭据与入库办法
1.购书发票应为符合学校财务要求的正规发票;
2.将审批通过的已购图书送交图书馆采编部加工处理;
3.购书发票交由图书馆采编部申报图书固定资产后予以报销,所报销经费返回采购该书的老师;
4.所购图书,经图书馆采编部加工后,库藏外借;
5.发票有效期为当年,往年的发票不予报销;
七、所有纳入零星采购的图书,财产所有权归学校,具体保管单位为图书馆。
八、其他:全校教职工可以向图书馆荐购图书,在图书馆提交ISBN号、书名、作者、出版社等版本信息。
九、具体程序(见附件:零星采购审批单)。
十、本制度解释权归属图书馆工作委员会。
十一、本制度自2018年1月1日执行。
附件:
零星采购图书审批单.doc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