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校外读者:
为充分发挥我校图书馆为地方服务的社会功能,本着读者第一、用心服务的宗旨,根据绵阳市图书馆联盟协议及国家教育部《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》,结合本馆实际,经四川中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意,校图书馆现决定试行向社会开放,其具体办法详见附件1。
附件1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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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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